护士工作时感染肺结核怎么处理

护士工作时感染肺结核,应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保险待遇。依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,用人单位需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,认定为工伤后可享保险待遇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权益受损,无法获得应有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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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感染肺结核问题,常见方式为申请工伤认定、劳动能力鉴定。选择处理方式时,应首先进行工伤认定,再根据伤情稳定后的情况,决定是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及伤残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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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士感染肺结核需处理。具体操作:1. 立即告知用人单位,由其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;2. 认定为工伤后,享受医疗救治和停工留薪等待遇;3. 伤情稳定后,如残疾影响劳动,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;4. 根据伤残等级,申请伤残待遇,确保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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